各市(州)、縣(市、區(qū))財政局,各省直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、團體組織,各采購代理機構:
為進一步規(guī)范四川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抽取行為,根據(jù)《財政部關于印發(fā)〈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〉的通知》(財庫〔2016〕198號)、《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(fā)〈四川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實施辦法〉的通知》(川財采〔2017〕62號)和《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(fā)〈四川省政府采購評審工作規(guī)程(修訂)〉的通知》(川財采〔2016〕53號)等有關規(guī)定,結(jié)合我省實際,經(jīng)研究,現(xiàn)就四川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抽取有關事宜補充通知如下:
一、我省各級政府采購項目評審委員會所需的評審專家,應當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在采購人或采購人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所在地專家?guī)旖K端抽取。采購項目有特殊需要的,可在省外財政部門專家?guī)彀雌湟?guī)定抽取評審專家,但事前應向本級財政部門備案。抽取時,應明確擬抽取的評審專家類別、品目和用途;抽取后,不得變更評審專家身份、類別和用途,不得將抽取的評審專家作為采購人代表使用。
二、省內(nèi)不屬于四川省的政府采購項目評審需在四川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?guī)斐槿≡u審專家的,可在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所在地專家?guī)旖K端抽取。
三、各級政府采購項目書面推薦供應商、需求論證、履約驗收,軍事單位采購項目評審、書面推薦供應商、需求論證和履約驗收等需要借用四川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?guī)靸?nèi)評審專家的,可在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所在地專家?guī)旖K端抽取,且借用主體需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。
四、抽取單位有數(shù)字安全證書(ukey)的,應當?shù)卿浰拇ㄕ少従W(wǎng)(www.ccgp-sichuan.gov.cn)評審專家?guī)熹浫氤槿⌒畔?;抽取單位沒有數(shù)字安全證書(ukey)的,須書面填寫《四川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抽取申請表》(見附件)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提交抽取終端,由終端工作人員代為錄入系統(tǒng)。
五、四川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?guī)旄鹘K端管理部門,應當按照有關規(guī)定,加強評審專家抽取管理,嚴格審核和保存相關手續(xù)。
六、本通知從2019年5月1日開始執(zhí)行。對于評審專家抽取中的有關問題,應及時反映。
聯(lián)系方式:政府采購監(jiān)督管理處(業(yè)務方面的問題)028-86723367;四川政府采購網(wǎng)(技術方面的問題) 028-86727173。
附件:四川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抽取申請表